在幾乎所有種族的宗教歷史中,都有一種對神圣存在的信仰,伴之以這樣的期待: 每當人類在無路可走的情況下,便放棄自己的判斷力,以自身有限的理性作為試金石,試探造物主不可思議的力量。
酷刑成為處理疑難案件的常規方法,特別是在迫害巫師的行動中,蘇格蘭的做法酷烈至極,遠超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嵝瘫煌葡蚩刹赖臍埍┲畮p,遠遠越過了其他各地對它的限制。
講求誠信為先,是人類社會走向文明之后的產物。當那些粗野的蠻族還在為歸還偷得的牲畜而大吵大嚷,那些憤怒的親戚們如此渴望分得被殺親人
?在歐洲立法史上,雇傭斗士決斗在司法性決斗中曾被廣泛采用,其奇特性值得一提。在司法性決斗中,那些沒有能力揮舞刀劍或棍棒的人,并不能因此而免于參加決斗。
公元30年左右,羅馬帝國的第二任皇帝提比略讓元老院提議把基督教也納入萬神殿,因為能否被請進萬神殿是一種對神的身份的認可,意味著這一宗教是合法宗教。
公元前1世紀的羅馬已經行將就木,此時的司法訴訟程序也正在慢慢地由法律訴訟階段向程式訴訟階段發展。
在很多人的眼里,羅馬人或許不如希臘人思想豐富、勇于探索、精神高雅、富于創造,也不如英美人尊重先例和注重創新,在突破中尋找生機,但是恰恰是羅馬人注重法的實踐性格。
公元前7世紀中期的羅馬,圖盧斯?荷提里烏斯成為羅馬的第三任王。這位新上任的王是一位尚武的王。駑馬時期所進行的有效改革幫助他建立了一個強大穩定的糧倉,奠定了向外擴張城邦的堅實基礎。
在法學院里,他們告訴你,法律是一門了不起的科學,是盡善盡美的理性。事實上,它是羅馬法、圣經、教會法、迷信、封建殘余、狂亂的虛構和冗長死板的制定法的大雜燴。
哪些行為是被禁止的,往往取決于具體的文化。說到犯罪行為,并沒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規定,這一點或許在對精神致幻品的禁令上最能體現盡管如此。
白領階層的金融犯罪,已經成為21世紀的特色犯罪(就目前而言),尤其是在世界發達地區。金融犯罪,比如詐騙,至少可以追到公元前4世紀。
1985-1991年,美國國會通過了20部新的強制性量刑法,從法官手里收回了很多自由裁量權。